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我们拟定了《市国资委关于推动监管企业实施阳光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月26日18:00前,将意见或建议以邮件形式予以反馈(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
联系人:奚晓鸣
联系电话:022—83603112
邮箱:xixiaoming@tj.gov.cn
?
附件:《市国资委关于推动监管企业实施阳光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2025年1月18日
附件:
?
市国资委关于推动监管企业实施
阳光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
各监管企业,各区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助力国有企业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同时为落实国资穿透式监管要求,提升监管能力、抓牢风险防范,加快国资数智化转型步伐,进一步规范企业采购管理,促进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参照《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工作实际,现就推进监管企业实施阳光采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升思想认识,深刻把握阳光采购的重要意义
采购工作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内容,同时涉及企业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重要环节,加强国有企业采购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对于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监管能力至关重要。市国资委积极推动监管企业实施阳光采购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科学规范有效的阳光采购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公开透明的采购过程管理,促进监管企业规范采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采购质量进一步提高、采购成本进一步降低、生产供应进一步保障,防范利益输送,降低贸易型融资风险,构建清廉国资建设新局面。各监管企业要从做好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各项工作的大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高度认识阳光采购工作,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完善阳光采购体系建设
各监管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定期听取阳光采购工作情况,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完善采购权责的岗位制衡机制,切实履行好企业管控职责,为深入推进阳光采购提供组织保障。各企业应将阳光采购情况作为内部监管的重要内容,发挥好监督作用,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定期检查本企业及全级次企业的采购情况,完善内部预警机制,开展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逐步降低企业采购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请各监管企业于2025年??月??日前,将本企业的采购管理制度及分管领导、牵头部门情况上报市国资委(附件1)。
三、建立制度保障,推动阳光采购持续发展
各监管企业要紧紧围绕降成本、控风险、提质量、增效益,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阳光采购制度体系,实现阳光采购的制度化管理。在采购中要严格坚持“应招尽招”“应采尽采”的原则,对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对于不属于或未达到相关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采购项目,以及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除自愿采取招标方式外,应当参照《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进行。
四、加强数据汇聚,全面深化阳光采购监督管理
市国资委已建成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正在建设完善企业采购在线监管平台,纳入“智慧国资”穿透式监管体系。通过汇聚各企业的采购明细信息,实施采购全场景、全过程监管,采取在线预警、督办整改等手段,查找反映企业采购管理漏洞和内控失效情况,防范相关风险。各监管企业要在规范采购行为的基础上,完善采购信息管理,整理并汇总全级次企业相关采购信息,按月将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含)的采购数据(框架协议类项目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起报)上报至采购在线监管平台(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军工事项的采购项目除外),便于市国资委汇总分析预警。
各企业首次报送时间为2025年?月?日(报送2025年1月至?月的采购数据),以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数据(可动态报送,每月10日截至上月数据统计)。已有自建采购系统或平台的企业,可采用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数据对接的方式,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传送;为节约资源,加强采购数据规范性,便于在线监管,目前未建设自身采购系统或平台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可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方式生成采购数据自动上传,也可采取手工填报等方式上报数据。各企业要完善数据报送工作机制,加强采购信息与财务信息、合同信息、ERP信息等的数据共享,确保“管理盯得紧、抓得实,数据上得来、用得好”(报送内容将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另行下发)。
五、建立协同机制,系统推进统一采购的生态网共建
市国资委积极推动以天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支撑打造的天津国企采购生态网,逐步实现多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支持企业电子采购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融合发展,依托电子采购交易网络搭建交易平台,鼓励企业将标准工业品、低值易耗品、通用服务项目等通过平台采购。大力推广企业标准化设计、标准化选型,整合同类型需求,积极推行集中采购,增强企业议价和协调能力、提高整体效益。推动各监管企业整合现有招标场地资源,推动共享共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及各企业自身采购平台,应当与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系统、市国资委所属企业采购在线监管平台互联互通,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各区国资委可参照本通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所属企业阳光采购工作。
各单位在报送采购数据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联系。
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信息专用邮箱:
?
附件:监管企业阳光采购工作信息表
?
?
?????????????市国资委
?????????????????????2025年??月??日
?
附件
?
监管企业阳光采购工作信息表
?
企业¥球探足球比分:(公章):
项目 |
牵头部门 |
姓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企业分管领导 |
—— |
|||
牵头部门 负责人 |
部门名称 |
|||
日常联系人 |
部门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