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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71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文章来源: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1-28 09:48

王有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存量国有资产盘活中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当前盘活工作的进展成效

(一)坚持高起点谋划,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实施国资系统“三量”工作方案并修订形成“精细版”,组织企业制定“三量”工作方案2.0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举措和重点工作。加入全市盘活存量工作专班,用好全市“1+9”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盘活存量资产市区两级工作机制。

(二)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推动保障。印发《关于推进监管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指导意见》,支持企业“算大账、算总账”,市场化盘活存量资产。编印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汇编和典型案例手册,与市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组织三期盘活存量资源专题培训,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定期编发市属国企盘活存量工作简报,压实工作责任,宣传示范案例。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扎实推动落实。建立全市国资系统盘活工作调度机制,定期组织调度会、专题推动会,统筹推进、销号管理。组织六期“互学互看拉练”活动,各监管企业分主题深入存量资产、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项目现场观摩交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解决存量国有资产盘活中历史遗留问题进展成效

随着“三量”工作的不断推进,盘活闲置资产逐步进入“深水区”,因历史原因妨碍盘活的现象逐渐凸显,主要表现在部分资产权属不清。建设年代早、历史沿革复杂、原始资料不完备、手续不齐全,导致现阶段确权登记难度大;受施工进度紧急、权利人转让等历史因素影响,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而无法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制约盘活质效。

为帮助国有企业推动解决上述问题,市国资委长期以来主动对接市规划、住建等部门,共同研究问题解决路径。今年以来,结合盘活存量工作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政策。一是围绕混合用地复合利用、用地类型合理转换等企业诉求出台了《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津规资名城发〔202453 号)。二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土地资产更名划转等关键环节出现的资料缺失、手续不齐等问题,我委联合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我市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土地资产更名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规资利用发〔202470号)。三是针对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盘活过程中遇到的无证无契、权属不清等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今年7月,由市规资局等11委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盘活存量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项目规划土地及不动产登记问题意见的通知》,重点对因企业历史上档案管理不善,产权意识不强原因导致办理不动产登记要件缺失的问题,明晰了代替方式和解决路径。其中,对已建设的商业、办公、工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等存量建筑,明确了规划、土地及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的具体方式,细化了申请论证、处罚、用地、规划、竣工、不动产登记等具体操作程序解决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存量资产盘活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

市国资委将指导监管企业用活用好相关政策,坚持问题导向,一对一剖析历史遗留问题成因,通过解难题,建立机制,继续攻关解决一批阻碍国企存量资产盘活的难点卡点问题,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走深走实。同时,继续针对资产权属登记不清、审批手续复杂等问题,联合发改、规划、住建、文保部门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具体问题的协调指导,并加大与财政、金融等部门联动,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完善政策制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助力国有企业资产盘活利用。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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